為促進解決中小微企業和“三農”融資難、融資貴問題,市政府決定由市昌達集團籌資1億元收購民營控股的鄂州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,重組為我市唯一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——鄂州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,按照“政府主導、專業管理、市場運作”的原則運營,履行政府性、準公共性、政策性職能,發揮資本金撬動放大功能,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。
集團擔保公司已與10家我市本地銀行、1家市外商業銀行簽訂了銀擔合作協議。2018年11月,經市政府批準市擔保公司與湖北省再擔保集團合作在全省率先推行“4321”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,目前已實現我市10家本地銀行機構全部加入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,業務規模居全省76家市州縣擔保機構前列。擔保公司業務風險控制較好,累計代償率0.8%,始終保持在行業低位水平,風險撥備覆蓋率達到444%,連續兩年被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評定為A級擔保公司。